沈阳初二升初三补课犯法么?

问答015

沈阳初二升初三补课犯法么?,第1张

沈阳初二升初三补课犯法么?
导读:其实假期补课已成为一种惯例,虽然教育局已在禁止但其力度远远不够,大多数都是走形式,当然,如果有人举报了,为了平息,要做一次检查,效果可能只是停几天课,我们当初就这样的。其实你不想补课可以和学校老师协商的,如果他们真的不让步,再想其他办法,比
其实假期补课已成为一种惯例,虽然教育局已在禁止但其力度远远不够,大多数都是走形式,当然,如果有人举报了,为了平息,要做一次检查,效果可能只是停几天课,我们当初就这样的。其实你不想补课可以和学校老师协商的,如果他们真的不让步,再想其他办法,比如媒体,这是一个十分有利的工具。但闹大了也不太好的,一定要适可而止。免费补课违规吗  沈阳教师假期补课13名在职教师暑假违规补课被查处  市教育局有关人士表示,自全市教育纠风工作电视 *** 会议以来,绝大多数教师能够认真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违规组织、参与社会补课的教师明显减少,群众投诉明显下降。但仍有一小部分教师置国家、省、市规定于不顾,顶风违纪,因此受到了严肃处理。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违规补课教师 违规事实 查处单位 处理结果  沈东中学教师王永新 7月27日,违规参与某民办教育机构的社会补课 经沈东中学研究,报大东区教育局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沈东中学教师张霞 7月27日,违规参与某民办教育机构的社会补课 经沈东中学研究,报大东区教育局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东北育才学校教师杨君 7月31日,违规参与某民办教育机构的社会补课 市教育局 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东北育才学校教师王忠信 7月30日,违规参与某民办教育机构的社会补课 市教育局 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市之一中学教师牛庆伟 7月25日,违规参与某民办教育机构的社会补课 大东区教育局 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市第四十三中学教师王丽岩 7月27日,违规参与了家长组织的社会补课 皇姑区教育局 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市第四十三中学教师关莹 7月27日,违规参与了家长组织的社会补课 皇姑区教育局 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市第二十中学教师霍建华 7月31日,违规参与某民办教育机构的社会补课 和平区教育局 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市第二十中学教师白雪峰 7月31日,违规参与了家长组织的社会补课 和平区教育局 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市同泽高级中学教师谷凤军 7月31日,违规参与某民办教育机构的社会补课 沈河区教育局 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市第八十二中学教师付瑶 7月30日,违规参与了某民办教育机构的社会补课 沈河区教育局 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市之一四九中学教师张艳玲 7月24日,违规参与了某民办教育机构的社会补课 沈河区教育局 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于洪区川江小学教师何淑彦 7月23日,何淑彦及其爱人在家中违规对学生补课 于洪区教育局 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及晋升上一级职称资格假期补课违法吗法律分析:补课不违法,法律没有规定不能补课,但是补课违了规定,教育部曾出台文件不允许补课,也就是说,如果学校要补课,只能接受上级部门处罚,不能到法院去控告。法律依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首次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规定》明确了中小学及在职教师的六种行为构成有偿补课。《规定》将有偿补课的实施主体限定为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禁止,是出于教师的特定职业要求。退休教师已经不在学校继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其行为不在《规定》调整范围。中小学构成有偿补课的情形有三种:之一,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第二,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第三,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构成有偿补课的情形也有三种:之一,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第二,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第三,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一对一补课违法吗法律分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条令:在任何时间,凡是在法定假日学校进行补课的都是违法的,可以进入当地教育局网站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网站进行投诉。学校可以无偿上课,若有收费属于违法。严格教师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中小学校领导要带头执行规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并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法律依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之一条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第二条 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第三条 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第四条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第五条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第六条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衍生问题:老师补课不要钱怎么办本身老师补课收费是不合理的,尤其是诱导学生进行补课收费的,而家长不应该助长此种风气。以南昌市为例,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将按规定对当事人的违规行为予以顶格处理。家教不违法,无论一对一还是一对多。从国内公开的政策,就是禁止教培机构在节假日给中小学生补课,周一至周五的下课时间,并不禁止给学生补课。至于上门家教,政策没有提,那当然不存在禁止的问题。当然,如果是在职老师,任何时候从事有偿补课都是违法扩展资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 *** ”问题重要举措。各省级教育部门是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标本兼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化的违规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二、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我部将把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开展自查,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三、强化宣传教育,注重正面引导。各地教育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将学习《规定》作为2015年师德教育的重点内容,记入教师培训学时。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对每名学生认真负责,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选树并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