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岗前培训不发工资应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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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岗前培训不发工资应该吗?
导读:不应该。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参加岗前培训,也是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履行劳动义务的一种特殊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
不应该。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参加岗前培训,也是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履行劳动义务的一种特殊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更低工资保障制度。更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更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更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前,给员工进行不带薪的培训,合法吗?如果公司在管理制度中规定 必须参加XX公司组织的XX培训并且考核合格才能入职为XX岗位员工的话,严格意义将之前的培训就不能成为岗前培训了,你与公司之间也不是劳动关系双方,你们之间是一种商务活动,所以不存在支付报酬。 当然个人可以选择不参加培训,但公司一样可以选择不用你一、若岗前培训为公司 *** 考核环节之一即用人单位将“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作为公司录用员工的录用条件,那么这个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 二、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了入职手续、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使劳动者更好的适应新的工作岗位而进行上岗前的培训,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要支付工资的。培训期内离职不发工资违法吗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前,给员工进行不带薪的培训,合法吗? 入职前进行培训,是可以不带薪的,因为不属于在职职工,还没有正式录用,如果是属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入职,进行培训,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 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处罚停职留薪是合法吗 单位开会,职工问领导拖欠的三薪什么时候发,领导大怒,开条停薪留职记大过处分。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用人单位收取员工入职押金是合法的吗? 1、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是不合法的; 2、你未书面提出离职、未交工作交接手续,用人单位会以自动离职为由不给你算工资,但收取的押金本身是违法的,他必须退。具体你几天不上班了?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入职前交880的保险费靠谱吗 这个肯定是不靠谱的,我们去公司是去赚钱的,不能钱还没赚到就先付钱了,而且还要交什么保险费,完全没有听说过的东西。 用人单位向员工收取1000元押金合法吗 违法。 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3年合同给员工交福利,标明若员工提前离职需交给用人单位3000元,合理吗? 这款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整部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两种劳动者离职时必须支付违约金或者说赔偿金的情形:一是你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培训服务合同,二是你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合同。其他签订的任何要求劳动者离职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都是无效的合同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款的规定,他属于排除了劳动者的主要权利,是无效条款。 用人单位解聘员工不付赔偿金,安排员工异地培训合理吗 关键看企业是否还继续发放工资,如是,则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而只是在岗培训而已。 一、企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一般情况下,企业都应当给予补偿金。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单方调岗员工不服,要求待岗合法吗 首先要看你的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没有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之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单位方认为调岗调薪,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你必须服从,否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说入职不满一年不享有带薪产假,这样合法吗 不合法,产假与入厂多长时间没有任何关系。单位的这个规定是违法的,所以也是无效的。 辞职了,用人单位扣掉员工上月的全勤奖,合法吗 除非用人单位有相关规章制度,并可以充分证明扣款合理,否则无故克扣工资是违法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培训期间有工资发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存在培训期的说法,单位私设所谓“培训期”本就不合法;员工一旦进入公司工作,从之一天开始,不管从事工作内容是什么(包括安排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已经产生事实劳动关系,公司需提供劳动报酬;故所谓“培训期”内离职不发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公司如拒绝接受,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及提请仲裁。培训期公司需要支付员工工资吗?法律分析:劳动法规定,培训期内是有工资的。培训期短的只有一两天,不会区别对待。若培训期较长,不得低于当地的更低工资标准。如入职培训期间为试用期,则工资不得低于本人正式工资的8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更低工资保障制度。更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企业岗前培训期是否必须发工资?视情况而定。 培训期薪资具体是由双方在培训期前,达成有薪培训或者无薪培训协议而定。假如企业对应聘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或上岗前的培训期,达成有薪培训或者是培训期间补贴,这样企业就必须支付有薪对劳动者的培训。要是企业对劳动者达成无薪培训,培训期间只要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就没有义务支付薪资给劳动者,因为任何一种对劳动者的专业技术培训,企业都是有成本的,假如培训期完,劳动者没有完成合约时限,还需要对企业进行赔付。赔付企业对劳动者的培训成本,这是国家相关法律有所支持的。大家听说飞行员对航空公司数百万元的培训理赔吧,就是这个道理。假如一个月的岗前培训或者是劳动技能培训,企业花费了综合成本10000元,可是几个月你就不干了,劳动合同书里面直接体现了培训或者签订了培训协议,这时劳动者就按照比例赔偿企业。必须发。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参加岗前培训,也是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履行劳动义务的一种特殊方式。《劳动法》第20条则对试用期工资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更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更低工资标准。”企业在给员工开展岗前培训期不给培训人员发工资是违法行为,员工可以依据《劳动法》维护自身的利益。